2024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6名)

2024-08-13 17:26:52阅读:0地区:吉林电脑版

  5.具有岗位要求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照片;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材料。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报送报名材料后,务必与招聘单位邮件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报送成功。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五)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考生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本人。

  (六)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等。招聘面试工作由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组织实施,长春市教育局负责对整个面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一)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确定并通知。

  (二)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拟聘人选的确定: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在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将拟聘人选名单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报考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2025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4年的,可视为2024年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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