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6名)

2024-08-13 17:26:52阅读:0地区:吉林电脑版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建设高质量人才队伍,增强学校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长府办规〔2022〕5号)等有关规定,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高层次人才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6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3日至2006年8月13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13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设定,由长春市教育局及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负责审核、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以及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所在单位、用人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如未提前征得同意导致后续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8月23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向的考生务必于8月23日前向招聘单位指定的报名邮箱(邮箱:2085447703@qq.com)报送相关报名材料。

  (三)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2024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6号)》(附件2);

  3.与报考岗位专业相符的学历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除需要提供规定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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