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引才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2.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引进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全过程,在公开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未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未在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在本次公开引进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5.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本次引进工作中,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每环节最多递补三次,公示后无异议的,之后环节不再递补。
(三)本次引进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
引进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本方案中未尽事宜由科尔沁区人才引进工作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4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4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2024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人才评价表.docx
科尔沁区人才引进工作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
原标题:2024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keerqin.gov.cn/xwzx/tzgg/202408/t20240812_8740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