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2024年8月12日,相关事宜均在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erqin.gov.cn/)和科尔沁区12333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3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科尔沁区零工市场一楼(和平路南段616号)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经历:要填写就读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日之前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及服务期”。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2)《2024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人才评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人才评价表》,见附件3),
报考人员需按本人实际真实准确自评赋分且在表格空白处签字(《人才评价表》填报说明详见附件4);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各学习阶段(本科及以上)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5)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留学归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成绩单、录取通知书、就读证明等相关材料(中文翻译版)。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成绩单(须体现GPA并加盖学校印章,学校成绩单未体现GPA的,或与国内GPA计算方法不一致的,按照《科尔沁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评价表填报说明》(以下简称《填报说明》,见附件4)中所列公式计算成绩并相应赋分);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论文等《填报说明》所列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
(8)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
(9)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及工资流水证明;
(10)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书面证明;
(11)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缴纳报名费每人20元。(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文件执行)。
本次报名不设开考比例,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现场进行,由引才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报考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其引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