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是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机构,始建于1984年,原第一名称为河北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2001年更名为河北省老年病医院,2020年8月更名为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是集老年病、职业病、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二级综合医院,也是河北省唯一一家以老年病治疗为特色的省级综合性医院。承担着全省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及健康教育、舒缓治疗(安宁疗护)等医疗服务任务,同时承担着全省职业病预防、体检、临床治疗、康复救治任务,是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全国老年医院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全国老年友善医院、河北省老年医学会会长单位和河北中医药大学。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3日至2006年8月13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3日以后出生)。副高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1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
安排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8月13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4年8月(含8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