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体检人选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门户网站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试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关于岗位递补
(一)在体检、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可从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体检、公示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岗位空缺,可从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十、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根据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及时关注。
(二)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三)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咨询电话:0951-5025083
举报电话:0951-5058512
接受咨询的时间为报名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024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者资格复审表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8日
原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sjkw.nx.gov.cn/xwzx_279/tzgg/202408/t20240809_46191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