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决定面向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未履行《定向就业协议书》和《定向培养协议书》规定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本次定向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报名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公共卫生中心12楼(海门区张謇大道889号)。
(二)报名提供材料
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本科生另需提供学位证书)、《定向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一张。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未按时报名的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对资格审查意见有异议,请当场向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对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为8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五)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定向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考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参加对象为通过资格审查且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试结束后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