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前,招聘单位对拟入围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
拟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承诺书、同意报考证明、《三亚市育才生态区管理委员会考核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及其他网上报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书面材料,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体检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海南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6874)公布。
(五)成绩排名
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考核成绩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体检结束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海南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6874)公布。
2.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考核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招聘单位依据考核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采取领导成员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海南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6874)向社会公示7天。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七、其他
本招聘公告由三亚市育才生态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88953023(工作日上午8:4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休息)。
监督电话:0898-88953133(工作日上午8:4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