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淮北工业和艺术学校引进高技能人才公告

2024-08-12 12:51:51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专业测试对象,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缴纳每人80元的专业测试费用,同时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形式采取技能操作+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实操能力、技能水平、授课能力等。

  专业测试总成绩按照技能操作成绩×70%+无生上课成绩×30%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总成绩合格分数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生专业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遇同一招聘岗位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的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专业测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技能操作成绩、无生上课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规定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统一体检,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淮北工业和艺术学校(安徽淮北技师学院)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对拟参加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1次。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淮北工业和艺术学校(安徽淮北技师学院)网站、淮北市教育局网站、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准报批相关手续。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受聘人员须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与用人单位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事宜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引进整个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未尽事宜由淮北工业和艺术学校(安徽淮北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1-3045419(校办公室)、3896902(校教务处)

  监督举报电话:0561-3891003(淮北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61-3896360(校纪检监察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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