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应聘者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由宁东医院组织人力资源科、纪律检查室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的;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以及其他不宜聘为工作人员的情形的,经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可取消招聘资格。
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备案。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宁东管委会主管部门审批办理招聘手续。宁东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报管委会人力资源局与社会事务局备案,实行备案管理。
(七)关于岗位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应聘者中,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薪资待遇及其他
1.人员录用后与宁东医院签订劳动合同,与医院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同等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其他不适应工作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4.录用到宁东医院工作的临床医学类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医院相关政策可申报享受人才引进补贴。
原标题:宁东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ningdong.nx.gov.cn/xwdt_277/gsgg/202408/t20240809_4618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