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石家庄市住建局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8-10 13:53:56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屋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和城市建设档案的验收、查阅利用等工作,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聘质量,选拔优秀专业人才。

  二、选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选聘的岗位、数量和选聘要求详见《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9日至2006年8月9日期间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或以上学历(需要于2024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要于2024年8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7.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详见附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第四十一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四)不得选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本次选聘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sjz.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https://rpta.cn/exam/227

  报名时间:8月9日9:00至8月15日14:00

  缴费时间:8月9日9:00至8月15日18:00

  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

  2.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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