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庆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庆组发〔2021〕7号)及中央、省、市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为宁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岗位及人数
选调单位宁县公证处,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拟在编制限额内选调事业管理九级职员2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已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A、B、C证且已转正定级的九级管理岗位人员(含职员等级晋升为八级职员及九级职员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已转正定级的事业管理人员。
(三)学历、年龄及专业要求见《宁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
(四)工作满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或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尚在试用期的各类人员;
8、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公开测试、考察和资格复审、体检、公示、办理调动(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8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宁县公证处(新宁镇人民路东城统办楼一楼125室)现场报名,不接受他人委托报名。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手填《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和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公章。
(3)组织、人社部门录用文件复印件(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
(4)机关事业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单位盖章)。
(5)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复印件(加盖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公章)。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7)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证明。
(8)近期二寸免冠蓝底照片5张及电子版。
4、资格审查:公开选调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该职位选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在县人社局指导下,县司法局对报名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予以反馈,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县司法局负责通知参加公开测试。
(二)公开测试
1.形式与内容。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县司法局组织实施。
笔试,主要进行行政职业能力综合知识及《民法典》《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知识测试,在规定时间内,按命题要求答卷,总分为100分。
面试,每个选调职位面试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面试主要考核应试者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协调沟通能力,现场打分,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2.测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测试成绩=笔试×60%+面试×40%。如出现测试成绩相同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确定名次。
(三)考察和资格复审
根据测试成绩,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司法局负责,组成考察组,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并在人社部门协助下,查阅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情况)。通过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和与考察对象面谈、政治素质测评、干部职工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由考察组成员评价打分。考察总分为100分,其中政治素质20%、工作实绩30%、工作能力20%、工作作风20%、干部职工评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