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由州人社局和州职业技术学校统一组织,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件、学历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相关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意报考等相关证明原件,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提供《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有效二代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博士阶段、硕士阶段及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亲笔签名的《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度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进入考核测评人员名单。
3.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调整招聘计划,相关情况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四)考核方式
1.语文、数学、英语、思政专业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试讲:以模拟课堂方式进行,分值为70分,准备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知识水平和授课能力,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考核测评(英语教师岗位使用英语进行试讲)。
(2)结构化面试:分值为3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
2.体育、美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康复保健专业教师岗位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操作”方式进行。
(1)试讲:以模拟课堂方式进行,分值为40分,准备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知识水平和授课能力,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考核测评。
(2)专业技能操作:分值为60分,时长4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相关专业的技能操作。
(五)公布成绩
1.设定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参加考核测评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岗位考核测评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2.考核测评评分结果现场向考生进行宣布,并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总成绩,按岗位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范围人员。
3.如成绩有并列的,语文、数学、英语、思政专业教师岗位按试讲成绩高低确定;体育、美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康复保健专业教师岗位按专业技能操作成绩高低确定。
(六)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州人社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七)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由州人社局、州教育局共同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在组织考察(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用人单位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州人社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