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若实际参加下一环节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万盛经开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政府网政府政务公开页面—招考录用(http://ws.cq.gov.cn/bm/rlsbj/)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参加报名资格复审。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方向”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
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因进入资格复审考生提供通讯方式不准确、拒不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招聘方可采取短信、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可在报考该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万盛经开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万盛经开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三)面试。
面试由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政府网政府政务公开页面—招考录用(http://ws.cq.gov.cn/bm/rlsbj/)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项目为专业面试(仅乙类岗位设置)和综合面试。其中,专业面试采取专业实操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等原因导致有关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甲类岗位:
(1)未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3×50%+综合面试成绩×50%。
2.乙类岗位:
(1)未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