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人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6.审核小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确定初步人选
根据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情况,根据所报岗位,按照“身份不变、平行对口、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初步回乡人选。如某些岗位申请回乡人员数量超过岗位需求,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择优确定初步人选。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核考察
由相关单位组成考察组,到初步人选所在单位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工作能力等进行深入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其资格进行再次确认。此环节出现空缺可递补一次。
(六)办理手续
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回乡人员接到办理手续通知后,需在1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到单位报到。
四、工作纪律
“壶才回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工作原则,接受壶关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全程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回乡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五、相关要求
(一)报名登记后,工作人员会与申请人联系审核相关资格证明,请申请人保证联系电话畅通;
(二)引进过程中因个人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确认、测试、考察考核的,不能按要求时间办理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证、户籍等材料取得时间均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
0355-8770153(壶关县委组织部人才股)
监督举报电话:
0355-6012380(壶关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本公告由中共壶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中共壶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5日
原标题:壶关县2024年“壶才回乡”工作公告(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www.huguan.gov.cn/xwdt/gsgg1/202408/t20240805_29382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