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保密、监督等事项按上级部门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实施,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或到医院后通过审查档案等方式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医院研究决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6号海口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科。
联系人:吴老师、程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388205
监督电话:0898-68707015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761、0898-66738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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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8月5日
原标题:椰城优才智汇海口海口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
文章来源:http://wjw.haikou.gov.cn/xxgk/gsgg/202408/t137171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