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揭阳市普宁市司法局招聘部分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和社区矫正监控员公告

2024-08-08 21:12:40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五)打印准考证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9月4日(星期三)上午9:00至9月6日(星期五)下午5:3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笔试

  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卷面满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2024年9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普宁市第三中学(笔试考务工作和普宁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联合举办)。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以第1小题分数高低顺序排定名次;若第1小题分数又相同的,则以第2小题分数高低顺序排定名次,依此类推。若出现某招聘岗位考生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将在普宁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普宁司法”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普宁市司法局组织实施。面试结果现场公布。若有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经面试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八、考察

  由市司法局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和政审,进一步核实报考资格条件。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经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对象。

  九、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该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确定递补对象。

  递补工作只集中统一进行一次,递补后若再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聘用

  (一)公示

  拟聘用对象将在普宁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普宁司法”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行岗前培训。

  (二)岗前培训

  市司法局将组织岗前培训。

  (三)聘用

  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3年首次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市司法局将组织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工资待遇及管理

  聘用期间(含试用期),司法辅助人员每人每月工资2000元,并按国家政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由市财政统一保障。

  受聘人员的身份为普宁市司法局临时聘用人员,不列入政法专项编制,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干部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由普宁市司法局负责调配、指挥和管理,辅助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工作。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承担,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报考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本公告要求的毕业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普宁市司法局组织实施。本公告由普宁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663-2236881

  招聘监督电话:0663-2222194

  附件:普宁市司法局公开招聘部分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和社区矫正监控员岗位表

  原标题:普宁市司法局公开招聘部分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和社区矫正监控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uning.gov.cn/jypnsfj/gkmlpt/content/0/872/post_872913.html#2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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