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告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环节放弃或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不再实行递补。
(六)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考察环节放弃或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不再实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横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榆林市横山区怀远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三年一聘,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续签聘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2.聘用人员享受区属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津贴补贴、职称评聘、考核奖惩、评优树模等待遇,并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单位应缴部分。
榆林市横山区怀远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1日
原标题:2024年横山区公开招聘文艺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szf.gov.cn/xwzx/gsgg/202408/t20240801_18052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