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能测评原则上只组织一次,除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可暂不参加体能测评外,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者,体能测评一律视为不合格。
省公安厅和各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体检和考察实施工作。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凡体能测评、体检、考察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和录用
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结束后,由省公安厅和各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体能测评、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进行录用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特别提醒:
1.请报考者务必下载附件,认真阅读附件中招录计划、报考指南(报考指南的具体阐释与本公告文本内容有同等效力)等资料,详细了解本次招录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上述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名期间,请广大报考者在选择职位后,尽快完成报名,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拥堵、缴费身份核验失败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3.报考者需随时关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相应招录机关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因个人原因错过招录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4.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省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附件:
1.2024年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计划.xlsx
2.2024年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报考指南.doc
3.2024年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政策咨询电话 .xlsx
黑龙江省公务员局
2024年8月2日
原标题:2024年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ljsgwy.org.cn/tyzpwb/website/queryDetail.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