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可于2024年8月16日9:00至8月20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4年8月16日9:00至8月20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8月20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应于2024年8月16日9:00至8月21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实名缴费确认。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减免考试费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中《报考指南》。逾期未完成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职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原则上缩减、合并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缴费确认后,请于2024年9月17日9:00至9月21日9: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参考。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大纲可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
2.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9月2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17:30—18:30 专业科目考试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打印成绩单。
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
(二)面试
省公安厅和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录职位,原则上可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与职位条件相关的佐证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审查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发布的《2024年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面试公告》。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按100分计,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人选(其他特殊情况,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公安厅研究决定),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2:1的辅警招录职位、只有1人进入面试环节的其他招录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体能测评由省公安厅和各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