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五)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由于个人原因不参加资格复审、心理测试、考核评价、体检等环节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在公示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的,须由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放弃申请。
(七)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八)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广州城市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一)网上报名及成绩查询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咨询电话:020-81318565;监督电话:020-86376406(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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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2024年7月29日
原标题: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第二批引进急需人才(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gcp.edu.cn/info/1053/1580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