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引进急需人才(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4-08-01 22:13:00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4)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如已聘用的,撤销聘用资格,解除聘任关系。

  (二)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上传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

  (三)资格复审、心理测试

  1、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将在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http://www.qgsydw.com)、广州城市职业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按照附件6《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材料情况表》中所列材料)。资格复审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复审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2、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的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没有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心理测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参加了心理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招聘考试环节。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材料(附件7)。

  (四)考核评价

  1.考核评价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复审和参加心理测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40%)+答辩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考核评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考核评价比例:不设开考比例限制。

  4.考核成绩:考核评价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总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考试综合成绩超过80分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出现同一岗位考核综合成绩相同,则加试确定体检对象。

  5.考核成绩单领取方式:考核评价当天现场领取。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相关规定实施。体检、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对象根据考核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名单可通过广州城市职业学院门户网站查看。

  3.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果将统一由学校通知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含复查)或在体检(含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不予聘用。但因怀孕等法定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延期体检。

  4.自通知应聘人员考察工作开始之日起,应聘人员超过5个工作日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或应聘人员所在单位超过30天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视为应聘人员考察不通过,不予聘用。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评价、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校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核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人才待遇

  (一)编制: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二)薪酬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薪酬标准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条款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