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马鞍山市花山区初级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2024-08-01 22:13:54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3.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在计算专业测试成绩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当场宣布;设定成绩合格线,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在收到复检通知3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被考察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予合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考察对象如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考察不予合格。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录用与待遇

  1.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基本情况将在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ashsq.gov.cn)和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监督举报电话反映。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公示无异议后,相同岗位拟聘用人员,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岗位确定任教学校。选岗后与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各用人单位工作,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合同,工资待遇参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待遇执行。

  3.正式录用后,因违反师德师风及用人单位效能建设,视情节依规依纪予以追责问责。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或者确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进入专业测试环节而未录用且专业测试成绩达到60分(含)及以上人员,将全部纳入花山区教育系统后备人才库,有效期限1年。因辞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在履行必要程序后予以录用。

  2.本《公告》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将及时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当及时查询。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免收报名费和专业测试费。

  4.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5.报名咨询电话:(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0555-2221498(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0555-8886710(花山区教育局师资办)

  6.监督举报电话:(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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