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财经职业学院聘专任教师招聘公告(第三批)

2024-08-01 22:19:57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十、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在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cqcfe.com/)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公示。

  十一、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首聘期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含试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严重违反重庆财经职业学院规章制度、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学校根据岗位配置实际需要,可对拟聘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调配,不服从工作调配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的聘用资格。

  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须达到我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岗位等级的业绩成果条件,方可聘用至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若达不到我校相应岗位等级的业绩成果条件,学校根据拟聘人员实际情况综合研究后低聘。

  十二、纪律要求

  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也是我校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十三、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重庆财经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本简章中的联系电话咨询。

  2.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cqcfe.com/

  3.招聘咨询电话:023-49834735(人事处资格复审及考试考核等)

  附件:

  1.2024年第三批非事业编制(聘用合同制)专任教师招聘岗位情况表.docx

  2.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4年7月30日

  原标题: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24年第三批非事业编制(聘用合同制)专任教师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rsc.cqcfe.com/article_1367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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