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8-02 11:31:57阅读:0地区:山西电脑版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锦绣太原”。自1951年创立之初,始终秉持“至诚至信、至善至美”的校训,弘扬“笃行致远、守正创新”的精神,遵循“供需对接、德技并修、文化浸润、数智赋能、内涵发展”的理念,艰苦创业、砥砺前行,为国家和山西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21世纪以来,学校顺势而为、抢抓机遇,建成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2个、国家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4个。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主持、参与建设国家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11个,主持制定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标准7项,主编国家职业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29部。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名,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名。建成国家级实训基地1个,省级实训基地7个,牵头组建全国云财务等产教融合平台5个。先后入选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山西唯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取得国家级标志性成果110项,长期稳居全国职业教育第一方阵,是山西职业教育的一张“国家名片”。

  根据发展需要,学校招聘工作人员1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5名,管理岗位14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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