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综合类岗位和医疗类岗位由县社会事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的报考条件、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教育类岗位由县教育局负责教师资格审查,社会事务局负责审查学历及其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海兴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体检由县社会事务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县社会事务局会同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海兴县政府官网、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的各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九)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编制内管理,工资待遇按国家现行相应标准执行。
六、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为确保公开、透明、公正,本次招聘由海兴县纪委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海兴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海兴县2024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海兴县社会事务局
2024年7月31日
原标题:海兴县2024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aixing.gov.cn/haixing/c101045/202407/43605e0868e349b7a77267c0790803d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