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体检
体检人员以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等额递补。
(十)考察
学校采取函调、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应聘人员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考察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学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招聘计划数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兰州工业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二)审批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聘用意见,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批备案。
(十三)聘用
经审批备案后的聘用人员,由学校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兰州工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招聘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四)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五)兰州工业学院将于近期整体搬迁至兰州新区,入职后工作地点在兰州新区校区。
(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取消手机短信拦截,因本人填报手机号码有误造成信息不能及时准确送达,后果自负。
(七)本公告在学校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省人社厅同步转载。查看非官方渠道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失误,责任自负。
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2867559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31-2861447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附件:1.兰州工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列表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版
3.中共党员证明模版
兰州工业学院
2024年7月26日
附件【附件1:兰州工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列表.pdf】
原标题:兰州工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c.lzit.edu.cn/info/1029/163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