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开考比例按岗位招聘计划与参加笔试人员的1:3确定,不足1:3的岗位,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取消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3.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长120分钟,总分100分。教学科研岗位笔试内容为招聘专业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岗位要求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验和职业能力知识等。
4.参加笔试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二者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
5.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两日内,在兰州工业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比例确定。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为最低控制线60分及以上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不通过、放弃、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1.复审时间:2024年8月8日9:00-12:00,14:00-17:00。
2.复审地点:北校区行政楼1楼会议室(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东路1号)。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系统中导出的《报名信息表》一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与报名系统上传照片一致的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1张;
(4)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2);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原件(由组织关系所在党委或党总支出具)(附件3);岗位代码“2024207”还须提供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应真实准确。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4.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参加心理测评、面试、体检等环节。
(六)心理测评
对复审通过人员进行心理测评,运用标准化量表测试,以考察其性情、意志、品质以及反应等心理素质,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面试成绩。
(七)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8月9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教学科研岗面试分两部分,即专业能力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其中,专业能力面试主要通过试讲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教学技能等。授课内容由应聘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自主选定专业基础类内容(综述、前言、导论、复习等章节除外),板书和PPT相结合进行现场讲授。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试题委托第三方命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仪态仪表等。
(3)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试题委托第三方命制,主要内容包括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文件、思政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内容。
(4)整个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姓名、准考证号、籍贯、就读学校、导师、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其招考资格。
(5)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划定60分最低控制线,低于60分者取消其招考资格。
(八)总成绩确定
(1)教学科研岗应聘人员总成绩的核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能力面试成绩×6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40%。
(2)辅导员岗应聘人员总成绩的核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总成绩按比例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若笔试成绩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