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统一跟踪考核,储备人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定编定岗到相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分别按7级职员、8级职员享受相应待遇;选择留在区属国有企业的,相关待遇按埇桥区国有企业有关政策执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待遇保障
2024年引进储备人才除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各项福利外,在生活补贴、住房保障、家属就业和子女就学方面享受相应待遇:
根据《埇桥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埇人才〔2019〕5号),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每月发放的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根据《宿州市埇桥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埇人才〔2019〕3号),符合条件者可享受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医疗服务等保障政策。
六、有关事宜
(一)宿州市埇桥区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全程监督人才引进工作。对在引进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宿州市埇桥先锋网和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是本次人才引进相关公告的官方发布渠道。
(三)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宿州市埇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2100030(区委组织部人才办)
考务咨询电话:0557-3022940(区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7-3036255(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宿州市埇桥区2024年公开引进储备人才岗位表.docx
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6日
原标题:宿州市埇桥区2024年公开引进储备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zyq.gov.cn/zx/gsgg/1613846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