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宿州市埇桥区引进储备人才公告

2024-07-30 00:07:22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3.报名人员须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通过宿州市埇桥先锋网、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发布。

  (五)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考计划数,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3:1等额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入围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宿州市埇桥区2024年公开引进储备人才报名表》(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参加资格复审。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七)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合成后在宿州市埇桥先锋网、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计算公式:《综合知识》×0.5+面试成绩×0.5。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最后一名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客观题成绩得分高者优先。仍然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和分配

  1.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宿州市埇桥区先锋网、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2.分配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储备人才,由区委人才发展服务中心与储备人才统一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储备人才引进后,采取“政企联育”模式,派驻到区属国有企业、全区重点产业民营企业和园区岗位锻炼,锻炼时间3年;其中,区属国企和民营企业10名,园区20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相关政策

  (一)管理使用

  1.建立储备人才专项保障编制。以“宿州市埇桥区储备人才”名义统一引进,不以具体单位名义引进,实行“专编专用、实名管理、动态流转”,储备人才全部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在埇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

  2.采取“政企联育”模式锻炼培养。储备人才引进后,采取“政企联育”模式,派驻到园区、区属国有企业、全区重点产业民营企业岗位锻炼,锻炼时间3年,3年锻炼期满,储备人才可回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也可留任区属国企;主动放弃事业单位和区属国企引进资格、选择留在派驻民营企业工作的,按规定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符合条件的可继续享受企业引才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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