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审核缴费后,由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笔试
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满分2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2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等教育法规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单个岗位按照1:3比例确定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均进入资格复审。复审未通过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单个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补充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低于1:3的,符合条件人员均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交的证件和材料包括: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聘岗位所需的证明等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系统信息。
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的均进入面试,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七)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笔试、面试和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环节的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体检由衡水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
考察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考察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按选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察、体检。
(九)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衡水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十)聘用
公示期间无异议,按规定办理纳入衡水学院人员总量控制数管理的相关手续。
五、选聘咨询电话
0318-6016029
0318-6016229
衡水学院
2024年7月26日
原标题:衡水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c.hsnc.edu.cn/info/1077/13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