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成绩在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和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笔试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要求: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笔试合格分数线以各学科的笔试平均分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并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入围资格复查人选。
2.资格复查
资格复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查。
资格复查应提交如下材料:
①《海口市琼山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网址打印);
②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标识)、教师资格证以及笔试准考证原件。
以上证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还原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材料不全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查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其空缺出的岗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依次递补复查。
3.面试
学科岗位招聘人数在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9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末位同分,则一并确定为递补人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
(2)面试内容:主要考核教师的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综合素质等。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面试事项在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应聘者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排列。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天内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检查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者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报考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符合要求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报考相同岗位和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应聘者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