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
面试前,我校将对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果现场告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
(一)第一部分采取试讲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科研水平、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第一部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二)第二部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为70分。第二部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将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第一部分×50%+第二部分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试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第二部分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第二部分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第二部分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第二部分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我校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州中医药大学官网招聘信息栏(https://www.gzucm.edu.cn/zpzb/gkzp.htm)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岗位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有关问题的说明
1.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和“以下”均包含本数。
2.关于年龄、处分期限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
3.本公告关于成绩的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4.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56038(人力资源部)
监督投诉电话:020-39358762(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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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
2024年7月22日
原标题:广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rss.gd.gov.cn/zwgk/sydwzp/content/post_44588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