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定州市招聘劳务派遣辅助类工作人员公告

2024-07-28 12:38:16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被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在劳动用工过程中,受聘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违纪违法的,可由用人单位退回人力资源公司,由人力资源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七、相关待遇

  (一)警务辅助人员

  1.工资待遇。参照我市辅警薪酬标准执行。司机岗位专业人员在辅警薪酬标准的基础上每月增加2000元,信息网络专业人员在辅警薪酬标准的基础上每月增加1000元。

  2.“五险一金”。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所需费用由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拨付市公安局专户管理,由市公安局统筹管理专款专用。

  3.其他经费。为每名警务辅助人员统一配发服装,服装费用首次每人3700元,以后逐年拨付更换部分服装费用约每人800元左右。办公经费标准为100元/人/月,人力资源公司服务费标准为120元/人/月,以上费用由市财政列入预算全额保障。

  (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

  1.基本工资: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2000元执行,全勤奖每月100元,绩效奖每月100元。最低工资标准根据省政策动态调整。

  2.“五险一金”: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所需费用由财政列入年度预算,拨付市人社局专户管理,由市人社局统筹管理专款专用。

  十八、纪律与监督

  (一)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共同参与招聘过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严肃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规情形的,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考生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录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本公告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四)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彻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五)本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312-2313140

  市人社局举报电话:0312-2589831

  附件:

  1.定州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及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报名表

  2.定州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及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岗位信息表

  原标题: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辅助类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zs.gov.cn/col/1598582139483/2024/07/25/17219012026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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