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辅助类工作人员181人,其中: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169人(男149人;女20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12人(男10人;女2人)。为保障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招聘方式
由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组织实施。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和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二)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品行良好,爱岗敬业。
(三)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和聘用: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四、招聘岗位要求
(一)警务辅助人员
1.不限户籍;
2.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司机和信息网络岗位的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信息网络岗位的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计算机二级以上等级证书;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矫正视力5.0(新视力标准),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含);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含);
5.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6.对符合《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毕业生经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后予以全额录用。烈士、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自愿报考辅警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
1.定州市户籍;
2.年龄32周岁以下(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矫正视力5.0(新视力标准),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含);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含);
5.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6.烈士配偶、子女,自愿报考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五、报名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程序、报名要求、报名时间在指定网站报名,并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8:30至2024年8月4日17:30。缴费时间:2024年7月31日8:30至2024年8月4日22:00。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尽早缴费,以提高报名效率。
(二)报名系统网址:http://120.211.69.217:8041/
(三)报名咨询电话:0311-87102239
(四)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考生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报名基本程序
1.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用电脑登录报名系统(http://120.211.69.217:8041/),自行注册,注册时上传个人JPG格式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报名系统登录账号为注册时填报的身份证号。进入报名系统后,点击“报名入口”,选择所要报考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填报个人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