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成绩公布: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60分以上)的先后排名,按1:1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环节人选。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加试一轮,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如该岗位考核人员综合分均未达合格分数线时,取消该岗位招聘。对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在合格分数线上,同时具有考核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列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考核成绩通过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官网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核成绩由高至低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递补(如递补,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确定拟考察人选后,依据岗位职责要求,全面考察拟聘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以及考察人选对职位的适应程度,形成考察材料。
体检和考察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官网公布。
(八)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中共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党组审核后,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单位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拟聘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送市人社局核准聘用。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委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累计就业时间不超过1年的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涵盖监督市旅游文体局等单位)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本次招聘事项由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898-66755313,0898-6673890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咨询电话:0898-68725365
监督电话:0898-6872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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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4年考核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