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同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未按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其他
(一)有关说明
1.考生登陆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dgpt.edu.cn)查阅公告及考试相关通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考生提交报名材料不齐、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不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等,视为报名无效,不再另行通知。
2.考生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真实、准确,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时与考试全过程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考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层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我校有权取消录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岗位要求具备职称或相关证书的,考生须在考试报名前通过职称的考试、认定或评审,并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生现专业技术资格高于《岗位表》中设置的要求,录用后学校将按照不超过《岗位表》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报名即视为考生同意本条款。如考生专业技术资格为广东省外取得的或由单位自主评审取得的,须经过我校职称聘任委员会认定后决定是否聘用,岗位聘用等级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4.考生报考期间需自行关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信息,注意留意个人报名时所填邮箱地址和手机号码所接收的相关考试信息通知,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留意考试相关通知信息而错过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聘用人员入职后须至少从事辅导员岗位5年。
6.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视情况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名单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二)本次招聘须遵守以下纪律:
1.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4.本公告由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9-23306093/23306017/23306735,联系人:陈老师;
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769-23306139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dghrss.dg.gov.cn/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dg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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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岗位表》
原标题: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c.dgpt.edu.cn/info/1007/143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