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4-07-26 00:03:07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由东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建校以来,学校依托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办成具有东莞特色的全国一流职业技术学院”为发展目标,凝练了“政校行企协同,学产服用一体”的办学模式。先后被确定为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和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学校拥有松山湖、大岭山、道滘3个校区,校本部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校园总面积75.0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4.02万平方米。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3000名,各类成人学历教育在校生6100余名。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9名,招聘岗位详见《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若后期发现相应情况,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1.受过刑罚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职业道德、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生认证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时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认证报告;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时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毕业时间的证明或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生认证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报考专业

  (1)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的学历层次专业相符,在岗位没有其他有关专业要求的情况下,各学历层次的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具体由我校解释。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确定。

  (2)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或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不完全一致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盖章,国境外学历学位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或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岗位表》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3.报考年龄

  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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