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考年龄
①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②具有全职企业工作经历5年以上的,各层次招聘岗位的年龄可放宽3岁,具体由我校解释。
4.报考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技术资格要求详见《岗位表》,其中符合岗位条件的无职称博士也可报考(如:专业技术资格要求“中级以下”,含无职称人员)。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初审、复审)→考试(试讲、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23日
2.报名方式: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sydwzk.cn/gddgzyjsxyzp2024)按报考系统指引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在系统上如实填报并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各层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从大学第一学历起各个学习阶段);
(3)大学各层次的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国内高校毕业人员提供学信网和学位网查验报告;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生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生推荐表或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或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则提供,从初级到最高级);
(5)岗位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目前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信》;
(6)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有则提供);
(7)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凭证等材料;
(8)其他相关支撑材料(如:以相近专业报考者,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盖章,国境外学历学位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或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资格审查
1.初审
(1)在报名截止日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学校对报名材料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审查,考生届时登录报考系统查看初审结果。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并通过初审的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和试讲环节。
(2)试讲考试相关安排将于报名时间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届时登陆学院门户网站查看相关考试信息,通过初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考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和试讲,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复审和试讲资格。
2.复审
(1)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在试讲前一天,持报名有关资料到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来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试讲环节。
(2)考生复审时需携带的资料为上传报考系统材料的原件。
(四)考试
1.考试安排
相关考试安排届时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考生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登录学院网站查看相关考试安排。
2.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先试讲,入围后进行面试的方式。试讲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合格分数线为80分),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的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达到试讲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不足本岗位招聘人数的1:5,按实际达到试讲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进入面试。
3.考试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均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均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者,以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