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四)选岗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组织召开退役士兵选岗大会。出现个人自愿放弃选岗等情况,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在体检合格者中依次递补。本人放弃选岗的,视为自愿放弃安排工作待遇。
选岗时间及地点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通知为准。
(五)公示及聘用
1.公示。选岗后被确定为拟公示人员,人员名单将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接收单位应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出安置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设定门槛变相拒绝接收退役士兵。
公告未尽事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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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乐昌市接收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信息表
乐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7月23日
原标题:乐昌市2024年从符合条件退役士兵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echang.gov.cn/zwgk/rszk/content/post_26523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