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确定体检对象:依据测评成绩,根据选聘计划,各岗位按照选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依据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测评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学历(学位)较高者;专业技术等级高的;工作单位级别高的;工作时间长的;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魏县党政网。
2、资格复审需要提交以下原件及复印件:(1)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4)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等级证书;(5)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单位级别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6)规培合格证;(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七)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应聘者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同岗位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在魏县党政网公布。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三龄两历”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同岗位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
(九)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魏县党政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招聘岗位、条件及程序
(一)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211人,其中:县级医疗机构127人,乡镇医疗机构84人。(具体岗位数量和岗位条件见《魏县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二)基本条件
1、具有邯郸市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具有邯郸市户籍的视为具有邯郸市户籍。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宜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和年龄。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的(2006年7月30日以前出生含当天;199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的(2006年7月30日以前出生,含当天;1988年7月30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含当天)。
5、已经就业或已经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与现就业单位和协议单位解除合同(协议)或由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准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学历报考;
7、县卫健系统已入职人员、服务期内医学定向生和规培期间的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报考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为: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40719152620。报名时上传电子版白底照片。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30日上午8:30--8月1日下午17:30。
3、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一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日上午12:0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