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邯郸魏县选聘、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7-24 22:14:11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为促进魏县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发展,全面提升全县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化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打造邯郸东部区域医疗中心。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37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招聘原则

  本次选聘、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选拔人才,在笔试、面试、政审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数量、条件及程序

  (一)岗位数量

  选聘37名。其中:县医院12名;中医院8名;第二人民医院12名;妇幼保健院5名。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2006年7月30日以前出生,含当天;1988年7月30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7月30日之后,不含当天);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第一批次);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并具有三年以上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上工作经历(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报考人员需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执业资格等条件。(具体岗位数量和岗位条件见《魏县2024年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准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学历报考;

  7、县卫健系统已入职人员、服务期内医学定向生和规培期间的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为:

  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40715174147

  报名时上传白底电子版照片。

  报名时上传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中级职称资格证书、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二级医院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等扫描件。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30日上午8:30--2024年8月2日下午17:30。

  3、资格初审: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一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4、电子版照片统一为小二寸白底。

  5、报考选聘人员不收取报名费。

  (五)面试测评

  1、根据资格初审情况,依据应聘岗位进行分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打印《测评准考证》,打印时间和地点在魏县党政网公布。测评地点在魏县,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测评准考证》。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测评,如果某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之比超过15:1,增加笔试,有关情况以公告形式告知相关人员,加试的笔试成绩只做筛选,不计入测评总成绩,按进入测评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15:1的比例依据加试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测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加试的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测评。

  2、测评方法:采取自我介绍、答辩、现场提问和实操等环节进行测评,测评时间为15分钟,测评总分为100分。本次选聘测评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参加测评人员的测评成绩于当日在测评地点统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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