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鲁东大学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4-07-24 22:17:14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辅导员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敬业精神、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对大学生的教育管理能力、突发事件处理能力等;

  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和答辩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水平、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教辅岗位的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试总成绩和考生名次在鲁东大学人事处网站或报名系统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组织鉴定、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和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情况进行调查,问题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我校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岗位咨询电话: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杜老师13465578398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方式:0535-6693585

  监督电话:0535-6013032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同意应聘介绍信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4: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附件5:任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鲁东大学

  2024年7月23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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