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九)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区教育局组织岗前培训。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享受我区幼儿园同类劳动聘用人员工资、保险待遇;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报到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包括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三)有关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四)请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五)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将在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公布,请广大报考者随时关注。
(六)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82203693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024年7月23日
原标题: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开招聘幼儿园辅助岗位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qqrsks.com/web/wenjian/202407231642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