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材料、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提交需加盖单位公章(工作经历证明应根据管理权限由单位提供),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容城县教育局带有“已初审”字样的审核章。
3.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五)面试(2024年8月12日)
进入面试的考生2024年8月10日15:00后登录网站https://bdyw2024rcxp02.ibaoming.net/打印《面试准考证》,请密切关注网站公告。
1.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侧重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报名时选择的面试科目作为试讲科目。试讲内容统一提供,备课时间为1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10分钟。
2.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3.记分方法采用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取平均值)。
4.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查询考试结果及体检安排。面试结束后,考生及时上网查询综合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并按要求做好体检准备。
(六)体检(2024年8月14日)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选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如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①全日制学历层次高的;②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③出生日期早的。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担。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政审、考察(另行通知)
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根据体检、政审结果,按不高于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考察拟对选聘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实际等方面进行考察。在面试、体检、政审、考察阶段,如有因举报查实或其他情形影响聘用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同组别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与优先进入体检环节的条件要求相同。
(八)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容城县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岗前培训及岗位安置
1.由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安排,集中对公示后无异议的考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以教育法规及师德教育、班级建设和学生管理为主。
2.报考初中段、小学段教师由教育局提供岗位,并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六、聘用及待遇
(一)定向选聘教师采取“人事代理”方式,聘期3年。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人员比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落实见习工资、定级工资、养老保险(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等待遇。从2024年9月1日起薪,开支渠道由县财政保障。相关政策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定向选聘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合同聘期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执行见习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对被聘用者不按规定时间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外地户口聘用人员户籍迁移按照新区相关政策执行。
七、纪律和监督
(一)选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肃选聘纪律。对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选聘过程中作弊的;
3.选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选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