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各公立医院拟定入选对象,并在区卫生健康局、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程序。
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是否进行人选递补,由各聘用单位研究决定。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如发现以下情况: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条件的;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招聘各环节过程中作弊的或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以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办理聘用手续
(一)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需在公示程序完成后,按照聘用单位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正式报到入职,与各公立医院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3个月内(从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统一签订期限为3年的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可继续聘任;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聘用期间被解除聘用合同或自行提出辞职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笔试公告、面试公告及面试人员名单、综合成绩、技能实践测评公告、技能实践测评人员名单、技能实践测评成绩、体检公告及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有关信息,在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健康局及各招聘单位官网发布。
各岗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公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投诉及监督电话:0757-22833375。
附件:
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3日
原标题:佛山市顺德区公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zzb.shunde.gov.cn/data/main.php?id=568629-110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