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4)应按照《报名表》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者其他问题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报名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日期后,我单位对报考人员个人信息、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若符合资格审查人员未达到比例则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面试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名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名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面试
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考核,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具体时间、地点后续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考试总成绩。
(五)政治考核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至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政治考核人选。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同分的,按《岗位表》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区分先后。
政治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政治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由我部组织。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可递补进入政治考核和体检。
(七)考察
参照相关规定,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按该招聘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政治考核、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p.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其他考生,如递补的按考试总成绩(同一岗位)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政治考核、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因考生个人原因1个月内未入职的;
5.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辞职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和管理按照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如我区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
(一)我部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二)因相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出现的,必要时,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安排以及招聘岗位、考试时间、地点、形式等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的信息及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p.gov.cn/),请报考者注意关注相关信息,并理解、支持和配合。
其它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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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武装部2024年公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岗位表.xlsx
2.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武装部2024年公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报名表.doc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