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武装部招聘初级政府雇员公告

2024-07-24 22:25:44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武装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1名(政府雇员是指根据工作需要,在核定的指标范围内以劳动合同形式确定权利义务,从事管理、专业技术支持或服务工作的人员;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职权,不占用行政或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初级政府雇员1名,详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武装部2024年公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岗位表》(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范围: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简称“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执行。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七)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计算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7月22日。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参加过邪教等非法组织经历的人员

  8.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2024年7月22日起,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30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请考生将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zhangjianwei@gz.gov.cn,邮件名统一命名“招聘岗位代码+姓名+年龄+学历+专业”。

  (1)《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武装部2024年公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报名表》(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扫描版。

  (2)身份证(正反双面)。

  (3)学历学位证明(附教育部学历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个人简历(需包含近期彩色照片)。

  (5)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

  (6)国家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确定为拟聘人选后提供)。

  (7)工作经历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

  (8)其他岗位要求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等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聘用前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考生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聘用后如发现考生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可据此解除劳动合同,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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