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4-07-24 22:26:04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排名。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有关考察事项说明如下:

  1.进入考察阶段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2.应聘人员持有广东省外通过认定、评审等方式取得的职称,需在考察阶段进行职称确认。

  3.考察阶段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个人档案,对于个人档案丢失或个人档案材料严重缺失以及职称无法确认等情形,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九、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备案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招聘单位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拟聘人员备案。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将在考察阶段进行资格复审。

  (四)以评审、认定取得外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需在考察阶段通过职称确认。未能通过职称确认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0769-23322904,联系人:吴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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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   

  2024年7月23日      

  原标题: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ddgdpf.org.cn/dgdpf/tzgg/202407/69dc5ed87933483b91e229dc09f527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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