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佛山市季华中学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录用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岗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拟聘人员根据用人单位安排,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签订后,凡擅自违约的,按相关约定条款处理。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由佛山市季华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7-87704077
投诉电话:0757-8776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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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山市季华中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xlsx
2:佛山市季华中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表.docx
3:佛山市季华中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信息表.xlsx
佛山市季华中学
2024年7月22日
原标题:佛山市季华中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s.gov.cn/zwgk/rsxx/ryzl/content/post_6050975.html